我不喜歡 Creative Commons 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說老實話作為一種授權工具 CC 還是可以接受的,不過我真的不覺得 CC 可以稱作為一種「運動」,也不覺得在所有的授權工具中 CC 是最好的。這兩年的 Wikimania 中好像都有一些關於將 Wikipedia 授權方式由 GFDL 改成 CC 的討論,應該所有人都會同意 GFDL 本身太過複雜且有很多累贅的條款,但是為什麼一定要換成 CC,我還是不很瞭解。我更不瞭解的是,為什麼連續兩年的 Wikimania 都要給 CC 相關的人及活動那麼大的篇幅?去年 Lessig 不但有一個 plenary (而且除此之外的 plenary 只有開場、結尾跟 Wikimedia board 的三場),還很方便地順便臨時加入了 planery 之後有關 Moglen 有關 GFDL 的討論,在他的 plenary 裡面他看似要大家都放棄想要 control 的慾望,說大家應該共同為了授權條款的相容性而努力,但當兩方對於運動的目標與原則認識有所不同,而另一方有較多的堅持時,Lessig 這樣的策略只是很聰明地說對方是想要控制的一方,因此大家應該和他一起說服他們,但是如果對方真的屈服了,那麼他這一邊對某些原則不堅持的立場卻反而成為運動的主要方向,那麼倒底是誰想要控制的慾望比較強呢?
今天的 Wikimania 在開場、結尾和 board 之外的唯一一個 plenary 也是給了 CC,而且主講這位先生幾乎就是一個比較不 skillful、比較沒有 charisma 的 Lessig,講的話完全是一樣的路數,就連投影片和例子也是用 Lessig 的。這場雖然是叫做 the sharing economy,但是他給的 sharing economy 的例子就只有 CC。簡單說,我覺得他在對兩種人說話,一種是完全不知道這些東西的新朋友,他的重點在於跟這些人介紹 CC,另一種是非常清楚其中的 politics 而且過去以來對於 CC 曾經有所批評的人,他的重點在於說 CC 是一種比較 inclusive 的作法,就算某些著作權人連非商業性的重製都不允許,他們還是不排除這些人願意分享的精神。這個回應主要是針對什麼是 CC 的基本原則的批評,因為自由軟體至少清楚地說自由軟體有哪些基本原則,而如果 CC 可以接受一種連非商業性的重製都不允許的授權條款,那到底 CC 所批評現行著作權制度的是什麼?所追求的改變又是什麼?我對 一朵桑的回應方式也是蠻好奇的,其實在今年六月這個問題在 CC 內部應該已經有了決定,原先的兩個不允許非商業性重製的條款雖然沒有被廢棄,但是已經不再被推薦,一朵桑還這麼堅持願意選擇對於使用者限制甚多的授權方式也是符合 CC 精神,也是頗值得推敲的一件事啊。
一朵桑之外,同一天下午還有另一位 CC 的小姐主持了一場關於 CC 和 Free Culture 的 workshop,這位小姐用一種我最討厭的 soul-searching 方式開始討論也就罷了,突然她作了一個讓我眼睛大大的凸出的 comment,他問說,如果這個 CC 到了第四版之後突然開始擁抱 proprietor、支持嚴格的著作權保護,那該怎麼辦呢?
挖哩咧!我忍不住了,就開口說:不怎麼辦啊!前面三個版本的 CC 授權條款都還是可以用啊。
這位小姐回答說:可是這是一個 community efforts, community 在方向上的決定會對大家有所影響的。
我心中忍不住罵起了髒話(靠!你的意思是說目前在這個運動裡面的人都沒腦子、不會去想自己為什麼加入這個運動、完全就是被一個抽象的 “community” 牽著跑嗎?),不過我還是很忍耐地說:不,就算 4.0 版會往那個方向去,這個決定也只會說服原本就支持往這個方向走的人。
這位小姐這時知道了我的立場,又繼續用 soul-searching 的語調說,所以這種時候這個 licensing project 就可能會 fork (分為兩支)。
我很想要說:正確來說,應該是會有一群不同意這個方向的人 abandon 這個運動(把你們丟進垃圾桶!)不過我沒有繼續說,我也沒有必要繼續當凶女人,反正聰明人聽懂我的意思就好。
總之我不喜歡 CC,你們不用弄出那種 4.0版,我現在就想把你們丟進垃圾桶了!

